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工(欧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欧洲公司”)根据德国证券法规,于2005年8月11日至9月9日向小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依据普华永道对DA公司所作的价值评估,确定收购价格为每股1.41欧元,截止要约收购日止,总计收到DA股份4,083股。
本次要约收购全部手续完成后,上工(欧洲)持有DA公司股份为7,374,423股,占DA公司总股份89.932%;上海国际(欧洲)集团公司持有401,800股,占DA公司总股份4.9%;FACT公司持有16,400股,占DA公司总股份0.2%;小股东持有407,377股,占DA公司总股份4.968%。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3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