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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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30日(已于2005年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1)程松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张欣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于炳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4)选举许宝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许明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任国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1)刘贻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2)选举郭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3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