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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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告知质权人广东新的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9月28日解除了对出质人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旭光股份13,710,000股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