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生转债”停止交易的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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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3年2月27日公司发行了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0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为“民生转债”,交易代码为“100016”。2003年8月27日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转股申报代码“181016”、转
截至2005年9月29日,公司可转债的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约定,“民生转债”将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公司可转债复牌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停止交易的可转债简称为“民生转债”,其代码为“100016”。 在“民生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民生转债”转换为“民生银行”,转股简称仍为“民生转股”,申报代码仍为“181016”。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