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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20:55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二零零五年十月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 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本公司非流通股份全部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 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执行对价安排

  1、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以 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 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份。

  2、本公司股本总数及各项财务指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 而发生变化。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减 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的价格不低于6元/股(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 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4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1月16日上午9:00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1月14日-2005年11月16日每 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即2005年11月14日至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上海电力股票自10月10日起停牌,最晚于10月2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10月20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 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0月20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 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 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议结束后两个 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 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的次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21)51171016、(021)51171017

    传真:(021)51171019

    电子信箱:sepco@shanghaipower.com

    公司网站:www.shanghaipower.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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