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龙: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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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20:15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江苏申龙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SHENLONG HI-TECH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二零零五年十月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 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 可能。 2.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 等情形,但在方案实施日之前,仍有可能出现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有被司法 冻结、扣划的可能。 3.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不确定的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安排如下: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联合科 技网络有限公司、江阴申达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亚包工程规划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6 股股票对价,共支付 3,888 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 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 十。 3.在遵守上述各款承诺的前提下,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江苏申龙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11 月 3 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11 月 14 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11 日、14 日,具体为每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四、本次改革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 10 月 10 日起停牌,最晚于 10 月 20 日 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10 月 20 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 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 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10 月 20 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 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 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 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10-6620263 传真:0510-6620263 电子信箱:wjyu@js-shenlong.com 公司网站:www.js-shenlong.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