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民生转债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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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9:1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其中披露了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的情形,并且提出了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刊登日上述问题的进展情况和解决措施安排如下: 其中股权转让及相关执行对价安排:
1、公司接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通知,其已收购北京理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16529467股,并于9月23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其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数量从331980900股变更为348510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理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对于原应由北京理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支付的对价股份,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同意按照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诺,对于其通过股权转让受让的该部分股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该部分股份不上市交易。 2、公司接非流通股股东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鑫实业)通知,其分三批收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中的第二批7920万股已于9月28日完成过户手续,海鑫实业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数量从6480万股变更为1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 海鑫实业承诺,将在近期推出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第二期过户部分的非流通股应当承担的流通对价。同时海鑫实业承诺,对于通过股权转让受让的上述股份,将遵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有关分步上市流通的规定,即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关于质押及司法冻结问题的进展情况和解决措施安排详见200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