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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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苏州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城万嘉”)与中国农业银行昆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苏州新城万嘉向农行昆山支行贷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以其拥有的位于苏州昆山市巴城镇“翡翠湾”项目16.57万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现苏州新城万嘉已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2005年9月20日至2006年8月25日,年利率为5.58%,按季结息;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2005年9月20日至2007年8月25日,年利率
上述《最高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借款本金、利息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95.8%的股权、持有苏州新城万嘉10%的股权,常州新城房产持有苏州新城万嘉9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