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方案之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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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9月28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调整方案,为了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现将调整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如下补充: 一、关于第一大股东网新控股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原调整后方案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网新控股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个月内
现增加如下补充承诺:“如果在上述承诺期内,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价格低于4元,则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将差额资金支付给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