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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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之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594200万股,持股比例为75.81%,下称:武钢集团)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436080000股股份以及284400000份认沽权证,执行对价安排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发行美式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公司认股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与公司执行对价安排的股权登记日不为同一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1.5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2.9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武钢集团下属与公司钢铁主业紧密相关的资产。 武钢集团特别承诺事项: (1)、武钢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武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和认股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的股份。 (2)、武钢集团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13元。如出售价格低于每股3.13元,则其售出股份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和认股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的股份。 (3)、在2010年底前武钢集团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数不低于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0%,即470280万股。 (4)、若认股权证计划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并经核准后实施,在认股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公司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持有者有权将所持有的公司认股权证以0.20元/份的价格出售给武钢集团。武钢集团在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将依据有关规定将履行该等收购义务所需资金,存放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办理冻结手续,以确保履行该等收购义务。 (5)、武钢集团将从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下午5: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1月10日上午9: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8日、9日、10日中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