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93)“东华实业”公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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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8: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经过与会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建议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且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送3股支付对
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55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第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第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第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0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005年10月24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3: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