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34)“申通地铁”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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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8: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5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国家股30386.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5%,下称:申通集团)的委托,召开A股相关股东会议,并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申通集团和国有法人股股东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水
申通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水股份承诺: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原水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2日至2005年10月28日(交易日的8:30-11:30、14:00-16: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31日上午9点30分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