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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公布关于股改方案沟通协商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4:54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2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非流通股股东现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经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江集团公司)现将原对价安排修改为:“非流通股股东总共安排151014782股股份作为对
价以获得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付3.5股”。

  在原改革方案中,张江集团公司无特别承诺。经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张江集团公司现做出如下承诺:

  1、自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张江集团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张江集团公司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张江集团公司将赔偿相关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除尚待公司2005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根据有关规定的程序确定、审议和批准。公司

股票将于2005年9月22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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