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国有法人股划转获得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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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4:5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将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持有的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7201.9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1.67%)划转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下称:航天五院)的事宜,公司于2005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划转事宜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豁免航天五院要约收购义务,股权划转双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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