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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9:18 上海证券交易所

柳化股份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4日上午9: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10月24日当中的每个交易的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234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
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送股份一次(股份追送一次完毕之后,此条款自动失效):公司200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5%时;公司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低于25%时;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股份追送执行时,现有非流通股东将在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的1个月内选定追送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按持股比例拨出其持有的存量股份390万股,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程序追送给追送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获得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无偿支付股份的比例为:对价支付前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0.5股股份,对价支付后每持有13股流通股将获0.5股股份。

  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柳化集团)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截至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日前日的公司30日收盘均价(7.71元);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减持后柳化集团的最低持股比例为30%。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公司200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超过25%,启动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400万股);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超过25%时,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200万股);股权激励对象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对象可以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浮一定幅度作价,在股权认购限额内认购公司股权,具体股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股权认购限额由董事会决定。该股权激励计划需得到国资部门批准。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0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1日(交易日的8:00-11:30,14:30-17:3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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