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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2)“黄河旋风”公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9:18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0日上午11:00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支付完成
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保持不变。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公司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份总数为31200000股。

  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法定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黄河实业集团)进一步承诺,在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三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此后的两年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挂牌出售

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5.00元,若上述期间,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价格作相应调整;若黄河实业集团在所持非流通股份三年承诺的限售期满后的两年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价格低于5元,则黄河实业集团承诺将差额资金全部支付给公司,归全体股东共享。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的每日9:00至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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