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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火炬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9:18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株冶火炬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湖南株冶火炬(资讯 行情 论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及关于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株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株洲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有色控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作为出资投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有色股份)的股权变动事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有色控股、有色股份做出如下承诺: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有色控股向有色股份投入的2001.72万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则由有色控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相应对价;有色控股向有色股份投入的2001.72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则由有色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相应对价;有色控股向其投入的2001.72万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则自其获得有色控股所投入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其所持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期限为有色控股原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不足48个月的剩余期限,直至该部分股份被锁定的总期限达48个月为止;上述股份投入已完成过户,则其所持该部分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5、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做出如下承诺: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12个月锁定期满之后的12个月内,其所持该部分股份除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外,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前款承诺期满之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20日。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1日下午2:00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10月21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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