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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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山西通宝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8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一致同意,按相同比例总计支付111442955股股份予流通股东,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下称: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股506558883股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将于2005年9月29日前公告),公司以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872940978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予流通股股东,按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股本506558883股计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17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得5.17元(含税)。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第一大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国电集团)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12个月的承诺期限届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山西国电集团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将择机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持规模不超过2亿股。上述增持规模实施后,山西国电集团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仍将继续投入资金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增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在公告前,不再买入公司股票。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1日下午14: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非交易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利润分配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