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公布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及相关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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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东榕泰(资讯 行情 论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支付股份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票对价。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依然为19200
本次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研究所做出法定承诺:保证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揭阳市鸿凯贸易发展公司及揭阳市益科电子器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征集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0月18日-2005年10月21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4日下午2:30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10月24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