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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44)“乐山电力”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6: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权益85.75%,下称:水公司)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四水厂土地进行补偿的议案:水公司与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05年8月24日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水公司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4669.40平方米,给予水公司补偿费23541020.91元(截止2005年4月30日,以政府批准后的结果为准。政府后来认定了四
水厂的总成本费用为23389387.86元);2005年4月30日至款项完毕之前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土地使用税按土地收回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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