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民生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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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动议和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在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若该方案获得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则: 1、在2005年9月12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含当日)期间的公司股票和可转债的交易日,民生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
2、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民生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就公积金转增而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在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公布转股价格调整事项。 3、公司董事会承诺: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触发时,将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4、公司提请民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05年9月12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含当日)期间的公司股票和可转债的交易日,民生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未转股的民生转债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根据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民生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将可能停止民生转债的交易。截至2005年9月8日公司仅有30241万元民生转债在市场流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