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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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决议。 经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公司大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16日(每日8:00-12:00,13:30-17:30)。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17日上午9:00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审议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