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1)“99宝钢债”公布关于代缴99宝钢债利息个人所得税税款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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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8: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发行的99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下称:99宝钢债)本金及2004-2005年度利息已于2005年8月10日开始向投资者兑付。在《99宝钢债兑付公告》中,公司承诺投资者可按债券利率获得全额利息,债券利息收入存在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 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结算公司)向各个
公司将于9月9日将税款划至登记结算公司,并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税款划付至各兑付机构的资金交收帐户内,希望各兑付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将公司划付的99宝钢债利息个人所得税款划付至应当承担代缴义务的各兑付网点,由兑付网点上缴所在地税务机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