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600800)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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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7: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厦支行(下称:工行广厦支行)诉公司、天津市人民印刷厂(下称:人民印刷厂)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于2000年7月20日与工行广厦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9450万元,贷款期届满后
人民印刷厂于2003年10月24日与工行广厦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12457.16万元,设定抵押价值为106228万元)作抵押,为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 2005年1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工行广厦支行逾期贷款本金5350万元及相应利息3639675.68元,偿还54239万元借款对应的利息22518732.69元;工行广厦支行有权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同时判决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408302元及诉前财产保全费400520元。 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和平支行(下称:光大银行和平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与光大银行和平支行签订借款金额为1.2亿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9169万股为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期届满后,公司未能足额偿还本息,发生诉讼。 2005年1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本金119999974.40元及相应利息13671570.34元;同时给付律师费1428774元、案件受理费685512元、诉讼保全费68302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