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重大诉讼终审判决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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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0: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005年9月1日,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下称:中航技深圳公司)、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本实)担保合同代偿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二审中,公司与中航技深圳公司于2005年8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按协议公司于2005
2005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结果如下: 公司9月30日前支付中航技深圳公司4000万元本金,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向中航技深圳公司赔偿100万元诉讼各种损失。 二审案件受理费213270元,由公司负担。 该案件发生后,公司根据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及时向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贵阳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侦察,目前已追回绝大部分被骗款项,并有望在近期全部追回。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