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智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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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9:1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005年8月31日,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少林与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信托)签定了《关于购买公司部分股份的协议》,拟将李少林持有的公司1106.7万股非流通自然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转让给湖南信托,湖南信托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若转让成功,湖南信托将持有公司110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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