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600764)仲裁裁决结果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4: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关于北京埃迪恩电信系统有限公司(申请人)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申请人)的仲裁案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05年8月26日做出了裁决。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函寄DM20040294号网络设备试用合同争议案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应继续履行《干线网合同》及《城域网合同》。 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干线网合同》部分价款人民币3520万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03.488万元。 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城域网合同》价款人民币10812654.50元。 四、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 五、本案仲裁费用为40847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上述款项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预缴,现已全额冲抵,故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08475元,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仲裁费用。 根据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应于该裁决做出之日起45天内支付完毕。 该裁决系终局裁决,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