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600809)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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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9:1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关于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诉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家家”商标侵权一案,现将最新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晋民三终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撤销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 2、驳回山西老传统酒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山西老传统酒业有限公司承担。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