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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6: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黄茂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贵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怡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注:(1)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3,570,030股(社会法人股133,569,520股,流通股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5%。迪康集团于2005年6月10日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称“茂业商厦”)签定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33,569,520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茂业商厦,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38,000万元人民币。股份转让协议签定后,茂业商厦已将要约收购申报材料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商务部审批,并已于2005年8月12日获得了商务部批准,目前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之后,茂业商厦还将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并办理股权过户,完成本次收购事宜。

  2005年6月29日,迪康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3,569,520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茂业商厦,为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合计38,000万元整的债务及相关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2005年6月30日,迪康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68%)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

  (2)截止报告期末,成都市华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6,189,880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银行。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营业务结构上与上一年度相比新增了重庆迪康百货及大型综合超市温江店,增加销售收入60,035,036.55元。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由于去年公司对主要利润中心盐市口店进行的装修调改及对重庆迪康百货的投资未达到预期目标,同时营业费用大幅上升,加重了公司经营负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其次,公司扩张型战略的实施,筹资规模增幅较大,导致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2004年末公司进行了薪酬制度改革也导致本期营业费用增加。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为负,不适宜计算利润构成比例。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与迪康集团协商,决定终止执行2005年4月4日公司与迪康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意向协议书》。截止2005年6月22日,公司已悉数收到迪康集团返还的9000万元预付款项。

  2、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公司购买迪康科技持有的成都人民商场连锁有限责任公司5%的出资事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9.38%股权事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上述事项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成商黄河”)12,401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属违规担保,且已经逾期。该担保是根据公司与四川黄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四川黄河”)签定的协议,双方共同投资组建成商黄河,该商场所需装修资金由成商黄河贷款,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而形成。四川黄河以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中发房地产公司(以下称“中发公司”)面积为20,366.56平方米,并经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16,624万元的黄河商业城房屋产权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公司已采取措施,组建包括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项目组,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公司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制定了通过协商或法律诉讼途径处置反担保抵押物黄河商业城房产以有效解决该担保问题。由于成商黄河未按约定时间偿还银行借款,银行于2004年12月26日扣划本公司在该行存款2,010,000.00元,本公司由此提起诉讼,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四川黄河并要求其承担相应金额的反担保责任。该案于2005年1月6日被法院受理,并于2005年3月2日开庭审理,庭审时中发公司对此诉讼事实无异议,但请求追加成商黄河为本案被告。2005年6月3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胜诉。目前,该诉讼事项正在执行中。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万元, 余额为-26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于2003年4月向泸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成商泸州王达商厦公司归还向其提供150万元开业装修垫款及价值500万元的商品作为流动资金一案已胜诉。2003年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执行情况,对该笔应收款提取坏帐准备62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执行回现金1,507,194.00元,截止目前成商泸州王达商厦公司已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2)2002年6月,公司为四川日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日兴发展”)在四川省建行锦城支行借款1400万提供担保,日兴发展、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薛秋以其在四川新世纪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因日兴发展到期无法还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04年末,公司已代日兴发展偿还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828,490.49元。为了保全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兴发展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股权。目前,反担保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同时,公司正积极与日兴房地产及薛秋协商解决反担保股权过户问题。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案尚无实质性进展。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05年5月10日、2005年5月31日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血液科技”)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三方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以及,迪康集团和四川中药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和平药房”)总计52%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用于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公司2000万元、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欠公司6495万元、翰策公司欠公司下属配送公司1150万元、血液科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及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欠公司140万元还款保证,还款保证金额总计为11585万元。质押担保的期限为两年,自出质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

  迪康集团持有本公司65.75%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迪康集团持有血液科技95%的股权,迪康集团、血液科技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05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和平药房已于2005年6月17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在其股东名册上备注了上述质押事项。重庆医药已于2005年6月21日在其股东名册上备注了上述质押事项,但截止目前尚未到股份托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茂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贵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 郑怡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本报告期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黄茂如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9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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