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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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05年6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608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和2005年8月8日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2005年8月24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西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0285万股,其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927.1172万股,占总股本的34.15%;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07.8828万股,占总股本的24.19%。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详见2005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公告。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