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3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张方停,杨庆华,徐光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2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其中第1、2两项决议案的全部表决事项实行累计投票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