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