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兰州市秦安路81号西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周长生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8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会议应到
一、会议以0票回避、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0票回避、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总经理辞职报告》;公司总经理赵祖英先生由于身体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董事会在此向赵祖英先生多年来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 三、会议以0票回避、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原财务总监任都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金融财务工作,聘任李克恕先生为财务总监。 任都成先生: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甘肃省医药总公司财务物价处副处长、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克恕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甘肃爽佳棉针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财务总监,现任亚盛集团财务副总监。 四、会议以0票回避、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六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原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时限为:召开会议前一天。 如有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现修改为: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时限为:召开会议前一天。 如有前款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原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现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