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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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4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200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05年半年度已经扭亏为盈。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符合暂停上市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条件,并于2005年8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47号文《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本公司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