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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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05年8月15日送达监事,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长俞银贵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十条: 原文:公司监事会不设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代理监事会日常工作。 现修改为:“公司监事会不设秘书处。证券事务部代理监事会日常工作。” 二、第三十七条 原文: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现修改为:“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列入《公司章程》附件。” 此项议案均获得与会监事的同意,议案获得通过。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境外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境外审计机构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准确的专业意见,但公司董事会出于节省审计费用以及降低审计事务工作量的考虑,提议改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董事会的提议是慎重的、合理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执业经历使得我们相信:改聘其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不会降低对公司审计的水准,相信其亦会从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出发,公平、公正地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 基于上述原因,本人同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改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陈国辉、毛文兴、梁恭杰、吴国华 2005年8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