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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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2日以传真及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05年8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向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办理7500万元的流动资金额度授信,同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