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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董事长戎光道先生,董事雷典武先生、项汉银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授予副董事长杜重骏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戎光道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兼财务总监韩志浩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主任华新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4.2董事和监事在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除上述外,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各位董事及监事在本公司或其联营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列》(香港法列第571章)第XV部)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且该等人士未行使认购该等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4.3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其他人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的纪录,公司的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和其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人士(除董事、监事之外)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1)(a) 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 该等股份乃透过代理人持有

  (b) 公司相关股份的权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主要股东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其他人士在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的任何记录。

  (2)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淡仓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主要股东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XV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其他人士在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除上述披露之外,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他人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的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4.4 董事及监事委员会成员的变动

  (1)新委任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本公司的二零零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选出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委员会。

  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史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史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史先生将收取的酬金包括基本薪金每月人民币4,521元,再加上董事会参考其表现而厘定的酌情花红。史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雷典武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雷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计划部主任。雷先生将不会向本公司支取任何薪金。雷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项汉银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项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工事业部副主任。项先生将不会向本公司支取任何薪金。项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孙持平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孙先生将收取的酬金包括基本薪金每年人民币80,000元。孙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蒋志权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蒋先生将收取的酬金包括基本薪金每年人民币80,000元。蒋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周耘农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周先生将收取的酬金包括基本薪金每年人民币80,000元。周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王艳君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监事。王女士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王女士将收取的酬金包括基本薪金每月人民币4,015元,再加上董事会参考其表现而厘定的酌情花红。王女士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耿礼民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监事。耿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察部副主任。耿先生将不会向本公司支取任何薪金。耿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自同日起,尹永利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监事。尹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尹先生将不会向本公司支取任何薪金。尹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其它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上述各名董事及监事与本公司协定的服务条款并不包括指定服务年期,且无明确要求本公司须提供一年以上的通知期或支付相等于一年酬金以上的款项,方可终止服务。该等董事及监事须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有关该等董事、监事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的二零零四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于本公告刊发日,上述董事及监事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X部所指的任何其他权益。

  (2)轮值告退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陆益平先生、刘文龙先生、张保鉴先生、顾传训先生、王永寿先生及王行愚先生轮值退任本公司董事。同日,陆益平先生、刘文龙先生、张保鉴先生、顾传训先生、王永寿先生及王行愚先生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概无任何争议,且概无发现任何有关彼等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同日,朱为炎先生、张建军女士及周耘农先生轮值退任本公司监事。同日,朱为炎先生、张建军女士及周耘农先生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概无任何争议,且概无发现任何有关彼等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陆益平先生、刘文龙先生、张保鉴先生、顾传训先生、王永寿先生及王行愚先生、朱为炎先生、张建军女士及周耘农先生于服务期间内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董事会谨此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5 业务检讨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世界经济温和增长,但增速已有所放缓。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的势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综合效果的进一步显现,经济形势基本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9.5%。受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高位振荡等因素的影响,上半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继续保持了较为旺盛的产销势头,总体呈现出量增价升、收入利润齐涨的局面。

  资本开支项目进展顺利

  二零零五年度上半年,公司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一轮发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发展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新建3#常减压装置按计划于2月份投料开车成功,使公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拓展到1400万吨/年。上海石化-上海赛科原料互供管线工程于6月份实现中间交接并交付投用。去年底开工建设的330万吨/年柴油加氢项目和38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同时,公司积极抓好新一轮发展规划项目前期优化及催批等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BP化工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顺利建成并投入商业化运行。

  下半年市场预测及工作安排

  二零零五年下半年,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预计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但增幅都会有所放缓。全球原油供求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由于欧佩克产油国增产能力有限、非欧佩克产油国增产幅度下降、地缘政治风险以及投机基金大肆炒作等因素,预计原油价格会继续上涨,再创新高。受上述因素影响,石油化工行业景气周期依旧但需求增长将有所减缓。同时随着上海赛科、南京扬巴等一批大型乙烯项目的建成投产,国内石化产品的供需矛盾将趋向缓和,行业盈利水平将明显回落。鉴于以上情况,在二零零五年下半年,本集团将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营运效率,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为上海石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本集团将着重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工作,全力抓好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二)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生产经营综合效益。

  (三)落实降本措施,进一步抓好资源节约和费用控制。

  (四)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保持企业和谐稳定。

  §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之集团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经营业绩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积极把握全球石化行业仍处于景气周期、国内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石油化工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机遇,努力克服油、电、煤、运等要素价格上涨,部分产品价格下滑等不利影响,生产经营保持平稳运行,经济效益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18.865亿元(折合港币205.52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人民币41.083亿元(折合港币38.579亿元),增幅为23.11%;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21.578亿元(折合港币20.263亿元),同比上升18.57%;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为人民币17.634亿元(折合港币16.559亿元),同比上升15.96%。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工原油478.08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5万吨,增长5.52%,其中进口及海洋原油分别为458.52万吨和19.56万吨。生产汽油41.77万吨,同比减少13.01%;生产柴油160.24万吨,同比增加18.23%;生产航空煤油36.09万吨,同比增加9.24%。生产乙烯49.12万吨,同比增加2.10%;生产丙烯26.29万吨,同比减少1.23%。生产合成树脂及塑料52.90万吨,同比减少2.08%。生产合纤原料37.02万吨、合纤聚合物28.73万吨,同比分别增加14.16%和9.88%;生产合成纤维17.96万吨,同比减少2.93%。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产销率为98.76%。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报告期内的销售量和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销售额:

  截至6月30日止半年度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实现净销售收入人民币215.08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41%,其中石油产品、中间石化产品、树脂及塑料、合成纤维的净销售收入分别增长35.84%、52.46%、27.47%和1.37%。这主要是由于持续上涨的能源及原材料价格,迫使产品销售价格随之提高。与二零零四年上半年相比,本集团报告期内石油产品、中间石化产品、树脂及塑料、合成纤维等四大类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不含税)分别上涨21.44%、36.20%、22.86%和14.34%。

  本集团生产的产品绝大部分在华东地区销售。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89.4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52%,占净销售额的88.11%。

  作为本集团主要原料的原油,今年以来由于全球需求继续增长、主要产油国增产能力有限、中东地区局势动荡等因素,再加上美元汇率以及投机基金的影响,国际油价在年中之际再次创下新高,并基本上在高位徘徊。受此影响,上半年本集团的原油加权平均成本达到人民币2,875.79元/吨,比去年同期上升人民币744.71元/吨,升幅达到34.95%。由于本集团的原油加工量和采购的原油平均价格都有增加,使原油加工总成本达到人民币132.0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8.55%。本集团原油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为69.69%。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辅料的支出为人民币34.010亿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31.84%,主要是为满足生产需要而增加了中间化工原料的采购所致。报告期内,本集团折旧和维修费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8.645亿元和人民币3.47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减少。而由于本集团采购发电用煤和外购用电的数量和价格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使本集团报告期内燃料动力开支达人民币4.36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0.791亿元。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销售及行政费用为人民币1.969亿元,比二零零四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286亿元减少了13.87%。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其他业务支出为人民币1.34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602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有所减少。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134亿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3.8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减少了银行借款总额,特别是大幅减少了长期银行借款,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财务费用的开支。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7.634亿元,较二零零四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5.207亿元增加15.96%。

  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16.2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76亿元。其中,由于税前利润的增长,使税前利润在扣除折旧影响后为本集团带来人民币30.145亿元的经营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596亿元的现金流入。因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增加而增加现金流出人民币7.150亿元(上年同期则因期末存货余额增加而增加现金流出1.975亿元)。由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的变动增加现金流出1.905亿元(上年同期该项变动增加了本集团现金流出人民币0.467亿元)。因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款等期末余额的减少而增加了现金流入人民币0.752亿元(上年同期则因该项期末余额增加而减少了现金流入人民币5.404亿元)。另外,因与母公司及其同级附属公司账款期末余额变动而增加现金流出人民币1.789亿元(上年同期则因该项期末余额变动减少现金流出人民币2.631亿元)。

  借款

  本集团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资本扩充项目。本集团一般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来安排长期借款,总体上不存在任何季节性借款。而短期借款则被用于补充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期末总借款额比期初减少了人民币12.383亿元,为人民币57.76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增加了人民币1.544亿元,长期借款减少了人民币13.927亿元。

  截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向银行为本公司下属的合资企业及联营公司作出的担保,以及为合资企业向第三方作出的担保所需承担的或有负债为人民币0.786亿元。

  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的主要原料(原油)是通过中石化从国外购置,亦直接通过中石化出口本集团一部分的石油产品,因此汇率的变动将会间接影响本集团的原料及石油产品价格从而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如上所述,由于本集团有小部分债务是外币债务,有关的汇率变动将影响本集团的财务费用支出水平,这也会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资本开支

  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6.874亿元,主要包括1#常减压蒸馏装置易地改造项目、1.2万吨/年涤纶工业长丝扩建工程、40万吨/年PTA装置改造项目、新建上海石化与赛科公司物料互供管道项目、新建38万吨/年乙二醇装置。下半年,除继续推进以上项目的建设外,本集团还计划进行柴油加氢装置及对炼油工程改造和其他技术改造和投资项目。本集团计划的资本开支可以由经营所得现金及银行信贷融资拨付。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BP化工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顺利建成并投入商业化运行。截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对该合资公司已完成出资人民币13.495亿元。

  负债资本比率

  本集团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负债资本比率为23.22%(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33.23%)。负债资本比率的计算方法为:借款总额/(借款总额+股东权益)。

  公司员工

  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共有员工约26,460人,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职工成本为人民币5.244亿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的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四十段,除了在此已作披露外,本公司确认有关附录十六第三十二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年报所披露的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6.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6.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6.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6.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6.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6.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6.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7.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7.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7.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7.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7.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净减少额为人民币81,842,000元, 余额6,884,000元 。

  7.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6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人员及核数师毕马威共同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原则及准则,并探讨审计、已就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进行讨论。

  7.7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

  7.8实行《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集团除了在以下所示的几个方面偏离守则条文外,已经遵守了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之规定的所有守则条文(有关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C.2除外):

  A.1.3

  守则条文: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发出至少14天通知,以让所有董事皆有机会腾空出席。至于召开其它所有董事会会议,应发出合理通知。

  偏离:本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董事会会议通知至少提前10天发出,因此,公司通常提前10天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原因:为了确保完全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条文,对于通常的董事会会议,本公司已开始前14天发出通知。

  A.2.1

  守则条文: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

  偏离:戎光道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因:戎光道先生在管理大规模石油化工生产方面具有多年的经验,并且是履行董事长及行政总裁两个职位的最佳人选。本公司暂未能物色具有戎先生才干的其他人士分别担任以上任何一个职位。

  7.9 《标准守则》

  本公司就董事的证券交易,已采纳一套不低于《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标准的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并获各董事确认彼等已于本报告期内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行为守则所规定有关董事的证券交易的标准。

  §8 财务报告

  8.1 审计意见

  8.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戎光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韩志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新

  8.3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中期财务报表虽未经审计,但已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师准则》第700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审阅」进行了审阅,且该无修正意见未审核的中期财务报告将附在中期报告内呈交予股东。

  合并利润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中期财务报表注释

  1 主要业务及编列基准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业务,将原油加工制成合成纤维、树脂和塑料、中间石化产品及石油产品。本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

  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虽然中期财务报告中所载有关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在该财政年度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告。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法定财务报告可于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索阅。本公司的独立核数师于他们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发表的报告中对该等财务报告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除本报告注释2所述之外,本集团贯彻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二零零四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所采用的相同。二零零四年年度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审批及签发的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解释公告。

  2 会计政策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诠释。这些准则在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用。根据所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已确定会在编制二零零五年年度财务报表时采用新颁布的会计政策。

  本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日后,这些对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或可供提早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可能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额外诠释或作出其他修订所影响。因此,本集团编制二零零五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将会采用的会计政策未能在本中期财务报表发出时明确确定。

  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会计期间有关,并已在本中期财务报告中反映的会计政策修订详情如下:

  (a)正商誉和负商誉的摊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在以往年度:

  ???正商誉按其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当正商誉出现耗蚀迹象时,需要对其进行耗蚀测试;

  ???负商誉按所收购应计折旧或摊销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可用年限摊销;但如负商誉关乎在收购日以确定的预计未来亏损,便会在预计亏损出现时在利润表内确认。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即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不再对正商誉进行摊销。自此准则生效起,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耗蚀测试,该测试也需要在初始确认商誉及当商誉有耗蚀迹象时进行。耗蚀损失会在与商誉相配的现金产出单位的帐面值高于其可收回值时确认。

  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即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当在商业并购中购买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支付的价款时(也就是在以前会计准则下确认为负商誉的金额),超过部分立即于发生时在利润表内予于确认。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过渡安排,关于正商誉的会计政策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将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的摊销累计金额与商誉的成本进行互抵,而比较数不需要修改。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利润表中,由于商誉没有予以摊销,并且不再进行商誉的摊销,令本集团的税后利润增长了人民币6,724,000元。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过渡安排,以前年度确认的负商誉应于确认年度予以冲回,同时相应调整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因此,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的未分配利润增长了人民币2,549,000元,令本集团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了人民币425,000元。

  (b)少数股东权益(《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之呈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 号[合并及独立财务报表])

  在以前年度,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少数股东权益余额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内与负债分开列示,并列作净资产的扣减。少数股东所占本集团本年度业绩的权益亦会在合并损益表内分开呈报,并列作计算股东应占利润前作出的扣减。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和第27号的规定,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项目中列示,并于母公司的股东应占权益分开呈报。而少数股东所占本集团期内业绩的权益,则在合并损益表中,作为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对本集团本期利润或亏损的应占金额列示。

  于比较期间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及合并权益变动表内呈报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因上述改变而重新编制。

  (c) 对关联者的揭示(《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 [对关联者的揭示] )

  本集团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运行于国有控股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中。除与其母公司和附属子公司的交易外,本集团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与由中国政府控制或授权的及其附属公司(即“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的。往年,与国有控股企业除了与中国石化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的交易是不需要披露为关联方交易的。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的规定,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进一步披露了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金、退休金统筹计划以及与在中国境内的国有控股企业的交易。

  3 分行业报告

  本集团分行业报告资料如下:

  对外销售包括对其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属下公司的销售。

  4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已扣除/(计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贷款利息支出 146,728185,842

  减:为在建工程资本化的金额 (15,933) ?

  利息净支出 130,795185,842

  存货成本 18,949,94215,097,255

  折旧 856,665935,073

  预付租赁摊销 10,32610,609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净亏损 1,81141,139

  物业、厂房和设备耗蚀亏损 -34,345

  商誉摊销-6,724

  递延收益摊销 (5,759)(6,184)

  5 所得税

  合并利润表的所得税包括: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357,730284,909

  递延税项─暂时性差异的变动 2,230(16,523)

  所得税返还 -(10,262)

  359,960258,124

  根据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联合下发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就购置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获得人民币10,262,000元的所得税返还。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公司未就购置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获得所得税返还。

  中国所得税是按有关的税务规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二零零四年:15%)来计算。由于本集团在中国境外并未有业务,故并不需计提中国境外的所得税。本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尚未收到财政部之相关不可沿用15%所得税税率的通知。本公司的适用税率可能在未来上升。

  6 基本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盈利乃按股东本期应占溢利人民币1,763,442,000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520,725,000元)及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发行股份7,200,000,000股(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7,200,000,000股)计算。

  摊薄之每股盈利并未列出,因于此两报告期内并没有具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存在。

  7 股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批准的以前年度期末 1,440,000576,000

  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

  (2004年:每股人民币0.08元)

  根据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二零零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批准,本公司派发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利共计人民币1,440,000,000元(二零零四年:人民币576,000,000元)。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本报告期的中期股利(二零零四年:无)。

  8 应收款项

  扣除呆账准备后之应收款项的帐龄分析如下:

  销售一般以现金收付制进行。信贷一般只会在经商议后,给予拥有良好交易记录的主要客户。

  9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10 储备变动

  本期间未有从利润表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或任意盈余公积金(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8.4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

  以下节录自《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字并未经过审计。

  本公司亦编制了一套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调节表如下。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会计账目处理差异外,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其主要差异如下:

  (i)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于一般性借入资金用于获取一项符合条件的资产,其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为该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只有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费用才予以资本化。

  (ii)评估差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若将资产部分用作交换投资,则该资产公平价值超过账面值的数额便应贷记资本储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于这些增值部分未能肯定可以变现,故不宜确认。

  (iii)政府补助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政府的补助金应贷记资本储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就购置用作技术改良的设备发出的补助金会抵销与这些补助金有关的资产的成本。在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时,补助金会通过减少折旧费用,在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用年限内确认为收入。

  (iv)土地使用权重估

  土地使用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土地使用权以重估基准日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值列示。

  (v)开办费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于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这些于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vi)商誉及负商誉摊销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商誉和负商誉应在可用年限根据系统的基准予以摊销。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不再对商誉进行摊销。自此准则生效起,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耗蚀测试。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过渡安排,以前年度确认的负商誉应于确认年度予以冲回,同时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就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注释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

  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1,650,5201,531,200

  调整:

  扣除折旧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i)13,119(2,386)

  政府补助的折旧减少(iii)13,38013,380

  土地使用权重估摊销(iv)1,7491,749

  开办费冲销 (v)-(23,314)

  转回以前年度开办费冲销 (v)80,605 -

  商誉及负商誉摊销(vi)6,299 -

  以上调整对税项的影响 (2,230) 9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净利润1,763,4421,520,725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

  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19,112,801 18,902,281

  调整: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i)96,14483,025

  评估差异 (ii)(44,887)(44,887)

  政府补助 (iii)(304,059) (317,439)

  土地使用权重估(iv)(131,112) (132,861)

  开办费冲销 (v) -(80,605)

  负商誉的累计影响(根据《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3号调整) (vi)2,549-

  商誉及负商誉摊销(vi)6,299-

  以上调整对税项的影响5,2457,47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股东权益18,742,980 18,416,989

  8.5 供北美投资者参考补充资料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符,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某些重大方面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有差异。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重大差别的性质及影响总结如下。以下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调节表是补充资料,并非本中期财务报表规定编制的一部分。该等资料并未经过独立审计或审阅。

  (a)汇兑损益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因借贷资金以集资兴建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产生认为属于利息费用调整范围的外汇差额,在兴建期内资本化。在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没有外汇换算差额资本化。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一切外币借贷产生的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溢利。于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调整,是摊销过往外汇兑换差额资本化的影响。因此,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原值及累计折旧分别比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余额高出人民币365,258,000元及人民币365,258,000元。

  (b)物业、厂房及设备资本化

  在本财务报表所覆盖报告期以前的报告期内,有若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不同处理方法的调整,其中包括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资本化的利息和投产前开支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逆转和列作开支。在本财务报告所列报的报告期内,有关建筑成本资本化(包括已资本化利息)方面并无需要做出任何重大的调整。因此,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调整是指上述原来调整的摊销影响。

  (c)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重估

  在本报告期以前,本公司已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进行评估以反映当时公平价值。而重估盈余则记录在本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在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财务报告中已提取了因人民币1,576,330,000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重估盈余所引起的额外折旧。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物业、厂房及设备均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列示。然而,由于重估盈余可抵税,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其由于冲销重估盈余所引起的递延税项资产应予以确认,令股东权益也相应增加。

  (d)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的资本化利息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相关的利息不能资本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当投资按权益法列示,而被投资者亦有活动开始计划其主营业务及利用资金购买合格的资产作营运,这属于一种合资格资产及其利息可予以资本化,并在该资产开始经营后进行摊销。

  (e)商誉及负商誉摊销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即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不再对正商誉进行摊销。自此准则生效起,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耗蚀测试,该测试也需要在初始确认商誉及当商誉有耗蚀迹象时进行。当由商誉构成的现金产出单位的帐面值高于其可收回值时应确认耗蚀损失。

  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即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当在商业并购中购买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支付的价款时(也就是在以前会计准则下确认为负商誉的金额),超过部分立即于发生时在利润表内予以确认。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过渡安排,关于正商誉的会计政策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将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的摊销累计金额与商誉的成本进行互抵,而比较数不需要修改。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利润表中,由于商誉不再进行摊销,令本集团的税后利润增长了人民币6,724,000元。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过渡安排,以前年度确认的负商誉应于确认年度予以冲回,同时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因此,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的未分配利润增长了人民币2,549,000元,令本集团在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的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了人民币425,000元。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第142号 ?「 商誉及其它无形资产 」 (「第142 号公报 」)的规定,商誉自采用第142 号公报,即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不再进行摊销。自采用第142号公报起,需要评估商誉是否有耗蚀迹象,此后要每年进行评估。此外,本集团已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把于第142号公报采用日的未分配的负商誉视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予以冲销。

  因此,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商誉与负商誉的处理已经没有不同。股东权益的差异是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内的正商誉摊销影响。

  (f)基本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盈利是依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净利润人民币1,779,197,000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602,140,000元)及报告期内已发行股份之7,200,000,000股(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7,200,000,000股)计算。美国预托股份的基本每股盈利是按每美国预托股份等值于100股计算。

  摊薄之每股盈利并未列出,因于此两报告期内并没有具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存在。

  (g)美元等值

  人民币及美元之换算乃按中国

人民银行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公布之平均买入价及卖出价美元1.00元兑换人民币8.2765元。这个兑换价是为读者阅读方便而设,并非代表本报告中的人民币项目可以用这个汇率兑换为美元。

  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重大差别对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注释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美元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净利润 213,066 1,763,4421,520,725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调整:

  汇兑损益(a)--2,473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化(b)--10,852

  重估物业、厂房及设备

  产生的额外折旧(c)9597,94164,997

  扣除返销后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的

  资本化利息 (d)1,33311,03210,049

  负商誉摊销(e)--(425)

  商誉摊销(e)--6,725

  以上调整对税项之影响(344)(2,846)(13,256)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净利润 215,014 1,779,5691,602,140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基本每股盈利 (f) 美元0.030元 人民币0.247元 人民币0.223元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之美国预托证券基本每股盈利 (f) 美元2.986元 人民币24.716元 人民币22.252元

  注释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四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美元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之股东权益2,264,602 18,742,98018,416,989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调整:

  汇兑损益(a)- - -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化(b)- - -

  重估物业、厂房及设备(c) (6,715)(55,580)(63,521)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的资本化利息 (d) 12,110 100,23289,200

  负商誉(e)--2,549

  商誉(e)4,87540,34440,344

  以上调整对递延税项之影响(809)(6,698)(3,852)

  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之股东权益2,274,063 18,821,27818,481,709

  §9 备查文件

  本公司备查文件齐备、完整,包括下列文件:

  (一)载有副董事长亲笔签名的二零零五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文本;

  本公司将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上市规则附录16第46(1)至46(6)段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将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发表。

  承董事会命

  戎光道

  董事长

  上海,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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