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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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8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予以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工业电池分公司的议案》,决定设立非独立法人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电池分公司; 5、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