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于独立董事申请辞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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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孟旭先生的辞职报告书,因其个人在国外求学,短期内无法回国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难以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为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是因个人出国学
孟旭先生是经2003年5月10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以来,孟旭先生能够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孟旭先生辞职后,公司余下董事总人数为10人,缺额一人,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余下3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有关规定。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最新要求: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 为此,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按规定的程序填补独立董事的缺额,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