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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8月22日下午三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俞伯伟因出国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吴振平代为表决。公司监事、财务总
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及通过决议情况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生物药品厂提供1亿元信用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为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在中国农业银行

呼和浩特市锡林支行申请的一年期1亿元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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