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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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17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29日; 除息日:2005年8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9月2日;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八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3,64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2、发放范围:截至2005年8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13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17元;对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3元。 二、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29日; 2、除息日:2005年8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9月2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8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65536158?115 传 真:(010)65515338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邮政编码:1000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次(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