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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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3楼大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股份431,759,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76%,其中流通股股东人数为3人,所持股份为54,084股,非流通股股东人数为1人,所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发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同意431,759,950票,占参会股数100%;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31,705,866票,流通股同意54,084票。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 1、发行额度:1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365天; 3、发行方式:分期发行;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方式。 5、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竞争能力。 二、关于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431,759,950票,占参会股数100%;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31,705,866票,流通股同意54,084票。 为了本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加强与招商银行的合作,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追加申请综合授信三亿七千万元人民币。 1、追加授信额度:3.7亿元人民币,追加后合计授信额度7亿元人民币。 2、授信额度用途: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3、授信期限:壹年。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姜启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