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股份(600576):2005年半年报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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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许鲁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纱、线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5.11个百分点,主要是棉花价格同比下降幅度大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增加了盈利;公司上半年在狠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的同时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有效提高单产和效率,降低单耗和用工,提高了主营业务毛利率。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其理由是:"庆丰公司于2003年4月与闽发证券签订了总金额为15050万元的《国债托管协议》,托管期为1年。庆丰公司账面实际投资成本14976.97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4598.28万元,净值10378.69万元。鉴于闽发证券已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正在进行资产清查,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可能出现的损失额作出专业判断。"2005年7月20日,闽发证券被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证监会委托组织成立清算组,负责对闽发证券进行清算,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清算工作的进展,并根据清算结果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3年4月,分两次购买了市值分别为5,047万元(面值5,000万元)和10,000万元(面值9,961.50万元)的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并先后与闽发证券签署了《国债托管协议》,将上述国债指定托管于闽发证券。2004年4月21日,《国债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届满,但虽经本公司多次催要,闽发证券一直未能按协议约定返还全部托管国债。因此,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本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闽发证券向本公司返还托管的全部国债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请求判令被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排除对原告行使上述国债取回权的妨碍并对被告闽发证券不能返还上述国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作出了查封、冻结、扣押被告闽发证券和被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的银行存款1.5亿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民事裁定。就在本案等待进一步审理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所有涉及闽发证券公司的案件自2004年11月3日起中止审理。因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本案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2005年5月12日,因本案涉及的财产保全期限届满,经公司申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闽发证券的部分资产予以继续冻结。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曾预计2005年度与射阳兴丰棉业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向其采购棉花709吨,交易金额共计943万元,占同类交易总额的4.66%,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1-6月 编制单位: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许鲁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龚? 会计机构负责人: 龚?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本报告期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许鲁平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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