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600648):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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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瞿承康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海松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国华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式煜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刘新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晋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晋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439,725.5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境内。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沪一中执字第24号、(2004)沪一中执字第326号及相关债权申请执行凭证(2005)沪一中债申执字第85号、(2005)沪一中债申执字第83号,确认本公司诉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西路营业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以及诉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商报》2004年3月19日公告)2004年3月12日有关判决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合计96,745,187.7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同时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公司根据财产线索可随时持该等债权申请执行凭证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关于存在国海证券圆明园路营业部公司客户保证金被挪用一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初步查明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和国海证券圆明园路营业部原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总计22246.08万元。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部分挪用资产已经被保全,公司正在协助公安机关积极追查其余款项。详见公司6月25日、7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商报》临时公告。 2、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通知(2005证监立通字004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上海稽查局对我公司进行稽查。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新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晋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晋昭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上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原由本公司直接持有88%的股权,注册资本4,250万元。2005年4月1日,房地产公司增资到10,000万元,我司增资5,260万元,完成增资后,本公司直接持有房地产公司90%股权。 董事长: 刘新民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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