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三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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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6: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8月20日在海宁龙祥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件二: 李明锁、徐应江先生简历 李明锁先生简历 李明锁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南京898厂分厂副厂长,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装备事业部部长、员工持股会理事长,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副总监、装备部部长、海宁市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展规划部总监。 徐应江先生简历 徐应江,男,1963年5月7日生,重庆合川人,中共党员,硕士,副教授。1981.9?1985.7,在四川大学哲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85.9?1988.7,在厦门大学哲学系学习,获硕士学位;1988.7?1997.7,在西南师范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1997.8?1999.12,在重庆有价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1?2000.10,在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重庆部工作,任副总经理;2000.11?2005.6,在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5.7进入天通公司工作。 附件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一、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47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915.2万元。 二、第十九条原为: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7447万股。公司变更设立时,海宁市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196.1902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持有180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5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持有75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73%;海宁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持有813.75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96%;海宁市郭店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90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28%;海宁市郭店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持有275.175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潘广通持有2532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23%;潘建清持有2397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73%;潘金兴、金建清等42个自然人持有5282.8848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9.25%(详见股东名册)。 现修改为: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3915.2万股。公司变更设立时,海宁市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13.9043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持有288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5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8研究所持有120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73%;海宁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持有1302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96%;海宁市郭店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44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28%;海宁市郭店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持有440.28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潘广通持有4051.2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23%;潘建清持有3835.2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73%;潘金兴、金建清等42个自然人持有8452.6157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9.25%(详见股东名册)。 三、第二十条原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447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16947万股,上市流通股10500万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915.2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27115.2万股,上市流通股16800万股。 四、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磁性材料、机电装备、光电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金融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五、关于公司名称的变更: 第四条原为: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对组织机构名称进行更改,原《公司章程》中的“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原“副总经理”修改为“副总裁”。 以上四、五条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变更手续。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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