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旗下基金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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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管理的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投资方案公告如下: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4、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组合不符合2、3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5、如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则基金不受前款1、2、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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