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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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广东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4人,监事陈彩霞女士因请假委托罗梦伊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及时、详尽的向董事、监事披露大股东资金占用信息,在此之前,监事会并不知悉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非经营性资金,该事项事前未经独立董事认可,也未能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也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股东占用资金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的资金风险,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应就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及或有负债进行认真清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处理追收大股东占用资金款;同时,公司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审批与风华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于大股东提出的资金占用偿还方案,我们将及时督促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主管部门落实具体措施,并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ОО五年八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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