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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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长顾雏军、董事姜源、董事晏果如等三人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能履行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顾雏军、姜源、晏果如等三人以外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姜源(姜宝军)利用职权,借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机(股权转让事项详见2005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第C59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在除顾雏军以外其他董事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公司上述应收股权转让款6300万元人民币直接划至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帐户,致使本公司至今尚未收回上述款项。 该事项引起扬州市政府、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扬州市政府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在扬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正在采取有效的措施,拟对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进行处置,优先在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中收回6300万元款项。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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