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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共为22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2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2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8月18日)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5%的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的22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由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银河)成立于2003年1月16日,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浦庄镇东吴村,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勇;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生产;工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经营。截止2005年7月31日,“苏州银河”总资产为7904.65万元,负债总额3904.65万元,净资产4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40%。

  三、董事会意见:

  为谋求共同发展,本公司同意为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5%的“苏州银河”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的22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由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苏州银河”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本公司为“苏州银河”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2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银河”的财务报表;

  3、“苏州银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8日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政策的调整,考虑公司中长期的发展,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公司”)在1年内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国发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820.5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4.17%,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国发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在1年内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2、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站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贷款到期后能按时转贷,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林琳 范福珍 冯家辉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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