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韶钢集团补充承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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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承诺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承诺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特此公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8月1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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